塞舌爾 | 2021 年國際商業公司(修訂)法
- Supporting Team (Rumble)
- 2022年3月15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親愛的客戶,
塞舌爾政府頒布了《2021 年國際商業公司(修訂)法》,自 2021 年 8 月 5 日起生效,通過修訂 2016 年《國際商業公司法》對國際商業公司 (IBC) 實施新規定。
相關修訂包括以下新要求:
a. 董事名冊
IBC 應在其在塞舌爾的註冊辦事處保存一份董事名冊,並填寫準確和最新的信息。董事名冊必須在任命董事或任何董事職位及其特定信息變更後的 三十 (30) 天 內向註冊處備案。
保存在塞舌爾註冊辦事處的董事名冊還必須包括以下詳細信息:
• 對於個人董事:出生日期、國籍、文件送達地址和住址(如果與送達地址不同)。
• 對於公司董事:公司成立或註冊的日期和地點,以及註冊辦事處。
這些要求也適用於候補董事和後備董事。
與前董事(或候補董事或後備董事,視情況而定)相關的條目可在董事終止任職之日起七 (7) 年後從登記冊中刪除。
未在其塞舌爾註冊辦事處保存董事名冊、填寫準確和最新信息以及上述其他規定的公司將被處以不超過 10,000 美元的罰款。任何董事在知情的情況下允許上述違規行為,將被處以不超過 10,000 美元的罰款。
所有公司必須在 2021 年《國際商業公司(修訂)法》生效後十二 (12) 個月內遵守規定的要求;即不遲於 2022 年 8 月 5 日。
b. 會計記錄
公司應保留可靠的會計記錄,以 (i) 足以顯示和解釋公司的交易; (ii) 使能夠在任何時候以合理的準確性確定公司的財務狀況; (iii) 足以製作公司的財務報表。
如果公司是“控股公司”而非“大公司”,且其會計記錄保存在塞舌爾境外,則公司應每半年將會計記錄提交至其在塞舌爾的註冊辦事處。
----------------------
“控股公司”是指沒有貿易或業務運營但在其他公司或資產中持有權益的公司。
“大公司”是指年營業額超過 SCR 50,000,000(根據當前匯率約為 3,900,000 美元)的公司。
----------------------
所有其他公司應 (i) 在其“財務年度”結束後的六 (6) 個月內準備一份年度 財務摘要,並將其保存在其在塞舌爾的註冊辦事處; (ii) 如果其會計記錄保存在塞舌爾境外,公司應每半年向其在塞舌爾的註冊辦事處提交會計記錄。
----------------------
“財政年度”應為日曆年,除非董事決議更改並在通過該決議後十四 (14) 天內通知公司的註冊代理人。
----------------------
點擊此處下載塞舌爾金融服務管理局提供的財務摘要模板
如果會計記錄和財務摘要的副本以電子形式保存在公司的註冊辦事處,即足以符合規定。
公司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其註冊代理人正本會計記錄保存地點的實際地址,如果該地點發生變化,公司應在變更後十四 (14) 天內通知註冊代理人。
會計記錄應由公司保存至少七 (7) 年,自其各自相關的交易或運營完成之日起。
塞舌爾主管當局要求時,公司應根據要求提交會計記錄,無論這些記錄是保存在塞舌爾境內還是境外。
不遵守每項規定(如適用)的公司將被處以不超過 10,000 美元的罰款。任何董事在知情的情況下允許上述違規行為,將被處以不超過 10,000 美元的罰款。
如果您有進一步的疑問,歡迎電郵至 info@rbcs.com.hk 與我們聯繫。
Kommentare